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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 無障礙網站

網站設計公司-台北 前言

  資訊科技的發展將人類社會帶進e化時代,個人、群體及組織也愈來愈依賴資訊系統來執行各項基本活動,尤其在全球資訊網成為萬用的資訊與交易、交流平台之後,網站體系儼然以成為支持基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絕大多數的網站在設計時並未將身心障礙人士的需求納入考量,使原本在實體世界就屬於弱勢的族群,在網路使用環境上再次遭遇不友善對待。

網站設計公司-台北 無障礙網站設計

  網際網路的進步相對也提供人們多元且快速獲取資訊的管道,然而對身心障礙者來說,網際網路一方面可能突破傳統媒體限制,在另一方面卻也可能形成更大的知識障礙。
  無障礙網站的設計不僅針對身心障礙者的使用問題,而且透過這樣的設計使得一般的使用者也都能更便利地使用網站。例如:在網站上提供圖片替代文字說明,可以幫助視障者藉由替代文字說明獲取圖片資訊;對於一般民眾而言,當網站上的圖片無法呈現時,也可經由圖片的替代文字說明獲得資訊。因此提高網路設計的可及性(Accessibility)對一般民眾瀏覽網頁也有所幫助。
  至今,資訊教育日漸普及與落實,對一般人而言資訊可及性大有改進,卻唯有身心障礙者仍受限於不友善的網站設計,瀏覽網站內容依然有諸多障礙。因此,全球一些主要先進國家便紛紛開始透過政府與民間力量,致力營造網路無障礙空間,希望身心障礙人士得以享有和一般人相等的資訊存取能力,落實資訊可及性無遠弗界的目標。

行政院研考會建議使用的中文詞彙「無障礙」來自英文單字 Accessibility
Accessibility 原意為可存取性或可及性,汎指可到達的難易程度。

網站設計公司-台北 網站可及性及操作化方式
網站可及性的操作型定義有客觀與主觀兩種不同方式:

一、客觀可及性是以明確型式定義網站無障礙化依循準則。
  目的是建立公正客觀的標準原則,要求網站內容與設計方式皆能依循以促成可及性提升。例如:國際組織「全球資訊網協會」(簡稱為W3C) 製訂的「無障礙網頁內容可及性規範」(簡稱WCAG)、美國復健法修正案第 508節施行細則、我國行政院研考訂定之「無障礙網頁開發規範」以及免費網頁檢測工具「Freego」等,均屬於致力提升客觀可及性的成果。都為無障礙網頁環境的製作提供豐富的概念知識與詳細的網頁檢測標準。

二、主觀可及性是瀏覽者對網站可及性的主觀認知。
  由於每個個體對相同事物的主觀認知有所不同,主觀可及性的討論焦點在於重視了解身心障礙網頁瀏覽者的個別差異,並設法以客製化等方式滿足同類型瀏覽資訊存取需求。至於無障礙網站規範或守則並非主觀可及性的追求目標。資訊系統(網站)知識領域構面現今大多數的資訊應用,無論是組
織內部資訊系統或對外提供的資訊服務,都以全球資訊網的技術架構為溝通平台,因此各類資訊系統多以網站的型式提供使用者存取資訊資源,網站也成為目前極為重要的資訊系統架構。

網站設計公司-台北 結論
  e化發達的時代不論尋找資料或即時通訊,「網際網路」已成重要的傳遞工具。而網站在設計上當然有必要考量使用者的需求,盡量排除不必要的障礙,因此,政府積極推廣「無障礙網路空間」主要目的就是方便大家可順利接收網路上的訊息,使大家的生活無障礙。
  先進國家地區如歐、美及日本等,均已透過立法、行政、教育與公益等方面努力追求網路無障礙化的具體實現。無障礙網站的推動是展現資訊存取平權與照顧身心障礙弱勢族群的雙重具體作為,在貧富、城鄉與數位落差日益擴大的今日社會更具重要指標意義。

  如今,在網路世界資源存取權均等、以及協助身心障礙弱勢族群的概念已被普遍認同的前題下,全球資訊網無障礙化已經成為網站與網頁建置人員必須正視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95 年度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推廣」《政府機關網站無障礙化推動報告》
「97 年度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推廣」《政府機關網站無障礙化推動報告》

[2]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 http://enable.nat.gov.tw/

 

                                        20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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